关于景顺长城景颐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景顺长城景颐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8214;C类018215,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3年3月13日证监许可【2023】55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证券投资基金法。已于2023年4月13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23年5月8日。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景顺长城景颐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颐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景顺长城景颐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约定,我公司经与本基金拟任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讨,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时间提前至2023年4月26日,即2023年4月27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法。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88 606咨询有关详情,或登录本公司网站()获取相关信息证券投资基金法。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法。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及《中国证券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证券投资基金法。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建投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3年4月26日起新增委托中信建投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信建投证券的规定为准证券投资基金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中信建投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证券投资基金法。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全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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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陈海静
电话:(010)851564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95587
网址:
二、通过中信建投证券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建投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中信建投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法。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法。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中信建投证券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中信建投证券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证券投资基金法。中信建投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证券投资基金法。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中信建投证券的有关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法。
三、通过中信建投证券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3年4月26日起在中信建投证券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法。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证券投资基金法。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中信建投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证券投资基金法。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中信建投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中信建投证券最新规定为准证券投资基金法。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95587
网址: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法。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证券投资基金法。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景顺长城景颐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国元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3年4月26日起,新增国元证券销售景顺长城景颐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18214,C类018215)证券投资基金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办公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俞仕新
联系人:杨依宁
电话:0551-62201730
传真:0551—62207148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
注:上述销售机构具体销售安排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证券投资基金法。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网址: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法。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证券投资基金法。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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