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策略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Connor okex官网 2023-02-16 66 0

【重要提示】

1、国投瑞银策略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625号文予以注册瑞银证券。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瑞银证券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

4、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瑞银证券。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代码为017216,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代码为017217瑞银证券

5、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瑞银证券。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若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以认购金额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超过5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结束募集并于次日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若募集期内本基金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未超过50亿元人民币,则对所有有效认购申请予以确认。

若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超过50亿元人民币,则该日为募集结束日,该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募集结束日之前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瑞银证券。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认购费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计算,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6、本基金自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3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瑞银证券。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瑞银证券

8、投资人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瑞银证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人仅限开立和使用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免于办理开户。

9、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多次认购,已确认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瑞银证券。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瑞银证券。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金额下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人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展开全文

11、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规定的比例要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瑞银证券。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有关规定的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具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12、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瑞银证券

13、销售机构对投资人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瑞银证券。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4、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瑞银证券。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咨询购买事宜。

15、在募集期间,本基金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敬请留意本公司网站关于代销机构名录的公示,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瑞银证券

16、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瑞银证券

17、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瑞银证券。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瑞银证券

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瑞银证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瑞银证券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投资创业板上市证券的特定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也包括基金自身的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和操作风险等瑞银证券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港股通机制相关风险、汇率风险以及其他境外市场的风险(税务风险、市场风险、交易风险等)瑞银证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瑞银证券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瑞银证券。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瑞银证券。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敬请留意本公司网站关于代销机构名录的公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瑞银证券。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一、本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简称

基金名称:国投瑞银策略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投瑞银策略智选混合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代码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瑞银证券。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代码为017216,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代码为017217瑞银证券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瑞银证券

(六)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瑞银证券

(八)基金募集规模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瑞银证券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若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以认购金额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超过5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结束募集并于次日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瑞银证券。若募集期内本基金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未超过50亿元人民币,则对所有有效认购申请予以确认。

若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超过50亿元人民币,则该日为募集结束日,该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募集结束日之前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瑞银证券。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认购费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计算,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九)认购申请的确认

投资人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可能全部确认或部分确认,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瑞银证券。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十)发售时间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瑞银证券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3日瑞银证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瑞银证券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瑞银证券

(十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含直销柜台与网上交易)瑞银证券

2、其瑞银证券他销售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或增减本基金销售机构,敬请留意基金管理人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瑞银证券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本基金的认购采用全额缴款、金额认购的方式瑞银证券

(二)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瑞银证券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如下: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瑞银证券

(三)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瑞银证券。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对于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瑞银证券,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

(注:对于认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人瑞银证券,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瑞银证券,适用的认购费率为1.20%,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0×1.20% ÷(1+1.20%)=118.58元

净认购金额=10,000-118.58=9,881.42元

认购份额=(9,881.42+10)÷ 1.00=9,891.42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10元,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人确认的A类基金份额为9,891.42份瑞银证券

(2)对于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瑞银证券,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00元瑞银证券,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10)÷1.00=10,010.00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10元,基金发售结束后,可得到10,010.00份C类基金份额瑞银证券

(四)认购份额以投资人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瑞银证券。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已确认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五)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瑞银证券

(六)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瑞银证券。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金额下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人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七)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规定的比例要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瑞银证券。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有关规定的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网上开户与交易

1、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1)开户受理时间:24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开户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瑞银证券

(2)认购受理时间:2023年2月6日9:30至2023年3月3日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24小时服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瑞银证券

2、开户及认购程序

请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上的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和开户及交易演示,办理相关开户及认购等业务瑞银证券

3、网上交易个人客户网下汇款方式资金划拨

网上交易个人客户通过国投瑞银网上直销系统下单瑞银证券,采用网下汇款方式购买基金时,需按时足额将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基金直销资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01501100050013017

4、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或银行规定收取的转账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瑞银证券

(2)投资人采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交易方式认购的基金份额将不能办理转托管转出业务瑞银证券。若网上交易有关规定及业务规则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可为投资人采用直销中心网上交易方式认购的基金份额办理系统内转托管时,届时基金管理人将做出调整并及时公告。

(二)其瑞银证券他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瑞银证券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直销柜台

1、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1)开户受理时间:工作日 9:30至17:00瑞银证券

(2)认购受理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3日9:30至17:00瑞银证券。(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请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上机构服务介绍中的机构客户开户交易指南,并联系直销中心柜台人员办理相关开户及认购等业务瑞银证券

3、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需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直销资金账户:

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0000324192001402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584003247

在办理汇款时瑞银证券,请机构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认购资金汇出账号应与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账户信息一致瑞银证券,如有不同需客户提供说明;

(2)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4)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瑞银证券

4、注意事项

(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瑞银证券。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基金募集期结束瑞银证券,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入资金瑞银证券,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入资金瑞银证券,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瑞银证券

(3)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账户划出瑞银证券。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二)其瑞银证券他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瑞银证券

五、清算与交收

1、投资人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3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人指定账户瑞银证券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存入专门账户,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瑞银证券

3、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瑞银证券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瑞银证券

在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瑞银证券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瑞银证券。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瑞银证券

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瑞银证券

七、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傅强

设立日期:2002年6月13日

电话:(0755)83575992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杨蔓

(二)基金托管人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电话:(0755) 83575994 83575993

传真:(0755) 82904048

联系人:李沫、马征

客服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

网站:

2、其瑞银证券他销售机构: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66688

传真:021-58798398

联系人:姜泱

客服电话:95559

网站:

(2)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彭寿斌

电话:0411-82356627

传真:0411-82356590

联系人:卜书慧

客服电话:4006640099

网站: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62151789

联系人:姚巍

客服电话:95525、4008888788

网站:

(4)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3、05、11-13、15、16、18-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电话:0755-820236907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陈梓基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站:

(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19楼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谢彦虎

客服电话:95368

网站: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彭洁联

客服电话:95517

网站: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86359022

传真:010-66568640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网站:

(8)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东区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东区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电话:029-87211668

传真:029-87406100

联系人:张吉安

客服电话:95582

网站: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755-23835383

传真:0755-23835861

联系人:杨柳

客服电话:95548

网站:

(1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电话:0532-68722868

传真:0532-85022301

联系人:赵如意

客服电话:95548

网站:

(11)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00

联系人:郭杏燕

客服电话:95548

网站:

(1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梁美娜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站:

(1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电话:0531-68889038

传真:0531-68889001

联系人:李明娟

客服电话:95538

网站:

(14)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外滩金融中心S2幢22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电话:021-68761616-6572

传真:021-68767692

联系人:王芙佳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站:

(15)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电话:0755-82769071

传真:0755-82545500

联系人:赵晓棋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站:

(16)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电话:0769-22119350

传真:0769-22116999

联系人:陈士锐

客服电话:95328

网站:

(1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6-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3838868

传真:0755-23838877

联系人:单晶

客服电话:95358

网站:

(1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东侧宁汇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星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站:

(1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电话:025-83387793

传真:025-83387784

联系人:刘蓉

客服电话:95597

网站:

(2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4层409室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21-20655196

联系人:陈家旭

客服电话:95547

网站:

(21)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联系人:陈月月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网站:

(2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

公司网站:

(2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站:

(2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4 层

联系人:董一峰

客服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或增减本基金销售机构,敬请留意基金管理人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瑞银证券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傅强

电话:(0755)83575836

传真:(0755)82912534

联系人:冯伟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安冬、丁媛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高鹤、黄拥璇

联系人:高鹤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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