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科技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增强天弘中证科技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天弘中证科技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于2022年12月22日启动了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上述转换工作已于2022年12月22日完成,修订后的《天弘中证科技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22年12月22日起生效证券交易。
关于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的有关事项,详见2022年12月21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科技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证券交易。
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天弘中证科技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中证科技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证券交易。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证券交易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
本公司客服电话:95046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证券交易。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证券交易。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证券交易,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旗下部分基金有关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证券交易。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评论